11年在读博士捐精五次猝死,医院只赔8.8万,原来妻子早有预谋

365最近提款系统维护了吗 2025-09-06 22:47:17 admin

在读博期间,他们遇上了学校的“人类精子库”试运行的时期,学校大力倡导学生们积极捐精。经过商议后,郑刚和妻子决定加入捐精队伍。2011年1月,中华科技大学旗下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再次发布横幅招募“高智商优质基因”,郑刚在2010年12月便签署了“捐精协议”,凭借自身的优越条件,成为了优质基因捐赠者。随后,他进行了体检,确认各项指标合格后,医院安排了在11天内进行五次捐精,每次捐精都有几千元的报酬。

2011年2月1日,郑刚如期进行第一次捐精,在采集室待了几分钟后顺利完成。休息了两天后,他在2月4日进行了第二次,6日进行了第三次,依此类推连续完成了四次捐精,身体状况看似正常。然而,在2月12日的最后一次捐精时,郑刚却迟迟没有从采集室出来。医护人员打了他好几次电话均未接通,感到事有蹊跷,便冲进采集室,却发现郑刚已经倒在地上,毫无反应。

医院紧急通知了郑刚的妻子吴某,并进行了抢救,但郑刚的意识始终未能恢复。最终在2011年2月12日下午宣布抢救无效,死因被判定为“心脏病突发猝死”。按理说,肾精本为先天之本,精力充沛、气色红润的人捐精之后,若作息正常、饮食健康,通常不会出现大问题。然而,郑刚的身体情况与常人不同,长期的高压与熬夜可能成为引发这场意外的原因。

但若郑刚真的是猝死,为什么郑刚的父亲郑金龙会如此坚持,坚决不接受校方和医院提出的赔偿方案呢?其中究竟隐藏了哪些不为人知的细节?

一切的根源,要从郑刚的家庭说起。郑刚出生在湖北鄂州的一个小村庄,家中还有一个哥哥郑静。两兄弟从小聪明懂事,父母从不为他们担心。尤其是郑刚,他的学习成绩堪称学霸,初中升高时,他凭借全校第一的成绩进入了当地的重点高中。相比之下,哥哥郑静成绩稍逊,最终决定辍学,早早进入社会谋生。

郑刚深知家中经济拮据,大学期间,他刻苦学习,几乎将所有时间投入到学业中,不敢偷懒或贪玩,只为有朝一日能够回报家人。虽然高考前他因身体原因未能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但他依然考入了三峡大学医学院。为了能更好地供弟弟读书,家里人努力提供支持,而郑刚也努力省吃俭用,夏天一件薄衣,冬天一件棉衣,省下的钱寄回家里。

大学毕业后,郑刚被分配到湖北老河口市人民医院工作,但他并未停下脚步,继续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婚后,他与妻子吴某一同读博,努力实现更高的学术目标。然而,就在2011年2月12日,郑刚在第五次捐精后发生了意外。吴某急忙通知公公郑金龙赶到医院,当郑金龙赶到时,看到的却是儿子冰冷的遗体。

郑金龙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然而吴某却一直催促他签署“同意火化”的协议。遗体火化后,医院和校方提出仅赔偿8.8万元,并承诺减免吴某博士期间的学费,并为她安排工作。郑金龙听到这个处理结果如五雷轰顶,他的儿子辛辛苦苦抚养长大,却连一头老黄牛的价值都比不上,而吴某却得到了如此优渥的待遇。郑金龙觉得其中一定有问题,他怀疑吴某和校方、医院之间有某种不正当的协议。

当他回忆起最后一次见到郑刚遗体时,发现儿子身体的异常,郑刚的死亡似乎并非单纯的猝死,而与医院给他提供的“助兴药物”以及短时间内高频率的捐精有着密切关系。郑金龙怀疑郑刚是“过劳死”,而不是突发心脏病。然而,郑金龙的质疑并未得到医院和校方的认同,他们始终坚持认为郑刚死于意外猝死。

面对不公,郑金龙拒绝接受8.8万元的赔偿,并要求医院和校方赔偿400万元。校方和医院不愿与郑金龙继续妥协,最终决定通过法院来解决此事。

2011年9月11日,郑金龙带着六大箱的材料出庭,开始了他对儿子冤屈的辩护。尽管他提出郑刚的死亡是过劳引起的,但对方的律师仅提供了身体检测报告,称郑刚在捐精前身体完全正常。经过法庭审理,最终法院判定医院和学校赔偿郑金龙19万元。然而,郑金龙依然不满意,决定上诉,但结果仍然维持原判。

郑刚的意外猝死案件,最终在法院的判决下画上了句号。尽管郑金龙为儿子的冤屈进行了辩解,但白纸黑字的证据无法改变什么。郑刚永远无法回来了,而父亲的痛苦和疑问也将永远无法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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