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考研:郭国庆:清代辑佚书凡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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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庆:清代辑佚书凡例的发展

2021年05月31日 23:18

【摘 要】 清代辑佚书凡例经历了清初、清中期、清后期三个发展时期,渐趋规范与成熟。清初辑佚书专篇凡例少见,而且内容不完整,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清中期的辑佚书凡例在辑佚实践的推动与考据学风的影响下,得到进一步地充实与完善,涉及佚书价值、佚书流传、辑佚用书、佚文选录、佚文编排、佚文出处等方面,为辑佚工作建立了基本规范。清代后期的辑佚书凡例内容虽然简洁,但亦有所突破与创新。清代辑佚书的专篇凡例对今天的辑佚实践与辑佚书编辑整理具有较高的参考与借鉴价值。

辑佚是亡佚典籍复原的文献整理活动。清代是中国古代文献辑佚发展的繁荣时期,参与辑佚的学者众多,产生了数以千计的辑佚书,辑佚书凡例也渐趋规范与成熟。“明清图书凡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凡例大多作为专篇刊于卷首”,〔1〕清代辑佚书也不例外,姚之骃《后汉书补逸》、余萧客《古经解钩沉》、范家相《三家诗拾遗》、任大椿《字林考逸》、严蔚《春秋内传古注辑存》、王谟《汉唐地理书钞》、汤球《十六国春秋辑补》、朱右曾《汲冢纪年存真》、黄以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顾震福《小学钩沉续编》等辑佚书卷首都有凡例。辑佚书凡例与辑佚实践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清代辑佚的发展经历了清初的承前启后、清中期的蓬勃发展、清后期的循序渐进三个时期,与此大致相应,清代辑佚书凡例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简略到完善的发展过程。

一、清初的辑佚书凡例

清代初期,从事辑佚活动的学者不多,影响较大的辑佚成果有:朱彝尊《经义考·逸经》《经义考·毖纬》、臧琳《六艺论》《卢子幹逸文》、惠栋《新本郑氏周易》《九经古义》《易汉学》、沈淑《易轶语》《逸书》《逸诗》《逸论语》、姚之骃《后汉书补逸》以及全祖望从《永乐大典》中辑抄的佚书。清初的辑佚书有专篇凡例的只有姚之骃的《后汉书补逸》。

《后汉书补逸》有《例言》七条,内容涉及佚文的辑录、取舍、编排等。

佚文辑录的原则是“概依原本,间有大谬,辩如注言,其小疵纤误,统置阙如,不敢妄更。”〔2〕姚之骃主张保持古书所引佚文的原貌,直录原文,在注中辨析有讹误的佚文,态度客观谨慎,可以避免妄改之弊。

关于佚文选录的凡例有两条:

有同此一条,两书引用互异者,仍兼采并收,不敢妄削。

诸书多有从同或嫌冗复,然参看有三善焉:补亡一、辩误二、较量行文高下三。〔3〕

姚之骃注意到多书所引同一条佚文的异同问题,提出了较为可行的解决方案:各书所引差异很大,兼采并收;各书所引基本相同,选用内容完整、错误少、文字流畅的佚文。

关于辑本的体例,姚之骃指出:

史体为纪、为传、为志,各有所属。今八书既亡,不能探其原帙,但以帝王及诸臣标题,而诸条丽其下,其有采自诸志,无人可附者,特拈数字以便寻览。〔4〕

姚之骃不探求佚书的体例,把佚文简单地系以自立的标题,这种做法极不规范。姚之骃所辑八家佚书,除张璠《后汉记》为编年体外,其他均为纪传体,做到佚文编排符合体例并不复杂。以帝王、诸臣为目,还比较接近纪传体的体例,但志的内容也随意立目,必然会导致相关内容散乱,徒增繁扰。

姚之骃提出的佚文编排原则是:“凡一人事迹随得随录,亦不序其先后。”〔5〕 “随得随录”毫无逻辑可言,不仅编排紊乱,而且查检不便。

《后汉书补逸·例言》没有涉及佚文的来源与出处,表明姚之骃没有意识到这两个问题的重要性。《后汉书补逸》的佚文来源于《续汉志注》《后汉书注》《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文选注》《太平御览》《水经注》等辑佚常用书都没有被采用,佚文来源不够广泛,漏辑严重。姚之骃所辑佚文没有注明出处,“使读者无从考证,是其所短。”〔6〕

总之,《后汉书补逸·例言》内容不够全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